通常而言,资源的稀缺性与需求的有限性决定了资源围绕其价值进行的定价与配置,但在医疗领域之中,药械带有寻租性质的销售扭曲了医疗服务各成分的定价。这样的结果显而易见:与药械重关联的医疗环节占去了医疗全流程中的绝大部分利润,而手术这一医疗行为反而显得有些廉价了。
以上海为例,高值耗材集采前,一台30000块的支架手术,支架费用花去一半,造影等检查费用花去四分之一,剩下的经皮冠状动脉内支架植入术,其标准价格仅为2000元。这样的费用分配机制下,作为服务提供方医生会倾向于将耗材作为获取收入的主要途径,而非服务本身。
扭曲的配置方案需要纠正。近年来加速推行的药品耗材零差率、集采、国谈、VBP政策通过降低药械价格、标准诊疗路径的方式破除药械虚高、医药服务非标准化的现象,但要完全解决医疗问题,下一步是要让医疗服务的价格等同于其价值。
从这个逻辑出发,2021年9月,国家八部委发布《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后简称《试点方案》),将医疗改革的船头调转至医疗服务定价的方位之上。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改革后医疗价格骤降,这正是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绝好时机。
总的来说,《试点方案》是希望建立一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医疗机构充分参与、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主要参与者包含创新生命科学企业、医院、医生三方,患者是其重要影响者。
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形成并非单单对于项目数量和价格水平进行加加减减,更为重要的是,要转变公立医院的激励方式,寻找更合理更精细的医疗方法,并明确医疗服务价格的组成,打破过去医疗各流程间模糊的边界。在具体的内容上,此次《试点方案》将其概括为“5+3+4”。
“5”是指建立涵盖医疗服务价格调控框架的五项机制:一是建立更可持续的总量调控机制,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宏观管理,平衡好医疗事业发展需要和各方承受能力。二是建立规范有序的价格分类形成机制,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政府管价格基准;对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政府要“定规则、当裁判”,体现技术劳务价值。三是建立灵敏有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稳定调价预期。四是建立目标导向的价格项目管理机制,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逐步消除地区间差异,促进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五是建立严密高效的价格监测考核机制,强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运行情况评估,构建监测考核评估与医疗服务价格之间的激励约束关系和传导机制,确保价格机制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