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石家庄9月28日电 (记者杨文娟)“今年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十周年,也是京津冀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十周年。十年来,京津冀三地医保部门同向发力,携手共进,不断推动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迈上新台阶。”日前,在沧州市举行的“推动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10场——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新闻发布会上,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曹书江介绍说,沧州市一方面持续聚焦群众痛点问题,着力解决异地就医手工报销垫资、跑腿负担重等区域参保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另一方面,着力攻破异地就医费用审核工作量大、核实难、虚假发票骗保难杜绝等经办管理堵点、难点问题。三地参保人员不断享受在异地就医方面的改革红利,获得感、幸福感稳步提升。
据介绍,沧州市持续扩大京津冀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范围,实行动态管理,让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便捷高效。
2019年,为推动《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合作协议》落实落地,有序扩大京津冀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范围,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将天津市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等天津市3家定点医院、北京同仁医院等北京市15家定点医院纳入市医保定点范围。在此基础上,自2020年5月10日起,又有12家天津市定点医疗机构被纳入市医保定点范围。至此,市参保人员在京津以上30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实现与市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同标准、同待遇,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同时,根据北京、天津市医疗保障需求,将沧州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北京、天津市医保定点范围,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为三地参保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便利。2022年,根据京津冀三地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扩大京津冀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2〕62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10月1日起,扩大京津冀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范围,将京津冀区域内三级和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纳入互认范围。建立动态管理机制,今后京津冀三地新增纳入定点管理且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三级和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纳入京津冀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范围。参保人员在上述医院发生的费用,享受与统筹区内同级别医疗机构同等待遇政策。2023年,根据京津冀三地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京津冀区域内就医视同备案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23〕7号)文件精神,2023年4月1日起,京津冀区域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均视同备案,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该市参保人员到京津区域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享受与沧州市同级别定点医药机构相同的报销待遇。截至目前,该市已有408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业务,共有6.9万人次享受此项红利,涉及医保基金8.5亿元。
不仅如此,沧州市实现了五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县区全覆盖。
2022年,该市实现群众需求量大的五个门诊慢特病(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统筹区及符合条件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覆盖。2023年,扩大了五个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实现了每个县(区)至少有一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此项服务。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05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门诊慢特病费用直接结算业务;5.3万人次享受这项政策红利,涉及医保基金6382万元。接下来,该市按照国家医保局要求,将适时扩大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病种范围。
此外,沧州市持续扩大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全市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开通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跨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布局,将跨省异地就医需求高、符合条件的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纳入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范围,截至目前,全市已有435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异地就医普通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业务,81.1万人次享受这项政策红利,涉及医保基金4639万元。
下一步,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将让数字持续赋能医疗保障事业,打造智慧医保服务新格局,让参保人员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使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