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日报讯(记者余秋兰 实习生区莹莹通讯员李松林)记者从南宁市医保局获悉,9月2日起,2025年度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集中缴费期原则上为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底,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由个人缴纳和财政补助两个部分组成。在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期间缴费的,只需缴纳个人缴费部分金额;在2025年6月30日后缴费的,除新生儿外,需要个人负担“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全部金额。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财政补助金额待定。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待遇等待期。
针对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缴费部分将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其中,对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城乡低保边缘对象中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城镇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农村残疾人(不分残疾类别和等级)、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或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及其子女给予100%全额资助;对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含已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给予60%资助(240元/人·年);对城镇三、四级残疾人,给予50%资助(200元/人·年);对2014年、2015年退出户,2016—2020年稳定脱贫人口给予30%资助(120元/人·年)。同时具备上述两类及以上身份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且不重复资助。
据了解,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有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缴费人可通过“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缴费。其中,“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可使用职工医保个账进行代缴。另外,缴费人可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办税服务厅、与税务部门合作的银行柜面、桂林银行和农信社农村金融服务点、部署在村委的移动智能终端(POS机)办理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