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司法局创新成立专业人民调解(非诉)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聚焦“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目标要求,使之成为化解医疗纠纷的专业性、行业性一线平台,有效把医疗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截至目前,调处医疗矛盾2242件,现场应急处置296起,委托医疗鉴定415件,调解赔偿总计7753万元。
完善医患纠纷全方位化解机制
搭建非诉纠纷化解“新平台”
加强顶层设计,推进调解规范化。将医疗纠纷调解写入《牡丹江市大调解意见》,出台《牡丹江市医患纠纷与人民调解相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牡丹江市医患矛盾纠纷调处实施办法》,全方位多角度推进医调工作规范化。
加强组织建设,构建化解协作“共同体”。设立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完善调处体制机制。19家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出台《牡丹江市施行人民调解工作意见》,明确医疗机构的义务和医调委的职能,为医患纠纷调处提供组织保障。
加强队伍力量,持续提升调解能力。印发《牡丹江市医患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公开招选聘1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建立30余名医疗领域的专家咨询库,广泛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兼职调解员和调解专家,与上海东方调解中心建立长期全面战略合作关系,为开展多元化解医患纠纷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探索医疗纠纷多层次化解思路
打造调解工作“升级版”
推进智慧调解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全力打造纵向贯通覆盖、横向协调联动的智慧调解信息系统,将调解由“线下”延伸到“线上”,建立集在线申请、网上质证、远程调解、资源共享等为一体的线上医调体系,实现医调单位互联互通。
秉承中立角色定位,发挥第三方优势。“市医调委”将医疗责任事故及司法鉴定的委托、冲突现场的应急处置、医疗纠纷协议“司法确认”等纳入业务范畴,使医患纠纷调解实现了从矛盾起始到协议达成的全程跟踪处置。
拓宽医患调解服务功能,实现流程无缝对接。创新医患纠纷调处的“风险互助金”运行体制,医疗机构向指定账户缴纳资金,由“市医调委”统一管理和使用,从体制上隔离医患双方的直接冲突,实现医调申请、受理、调处、给付的“闭合式”处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