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医疗保障事务受理中心召开了企业医保经办人培训会议。
会上,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为参会的经办人进行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的内容解读,介绍了医保电子凭证的申领和使用相关事宜;事务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对《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医疗保险重复参保问题以及零星报销业务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和培训。
举例:
小王一直在杭州工作并缴纳职工医保,今年1-4月离职期间未参加医保,5月到新单位后重新开始连续参保缴费,按照原政策规定,11月1日起方可开始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条例》施行后,7月1日即可开始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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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内容结束后,企业经办人对杭州医保的工作进行了肯定,提出了日常经办中的常见问题和疑惑,也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