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乡村医疗卫生体系改革发展取得明显进展,90%以上乡镇卫生院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以上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每万人口全科医生达到3.5人,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以上,分级诊疗格局初步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县域内资源统筹和布局优化
1.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每个乡镇办好1所乡镇卫生院。在毗邻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一体化村卫生室,加强偏远地区村卫生室建设,实现每个行政村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
2.建设一批区域医疗中心。支持9所市县综合医院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提高区域内重点病种和急危重症救治水平,形成具有较强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优质医疗服务、医学科研和人才培养高地。
3.改善乡镇卫生院基础条件。加强建设、整体提高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和装备水平。遴选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建设县域医疗次中心,设备应达到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A档;开放床位超过20张的乡镇卫生院设备应达到B档;薄弱乡镇卫生院设备应达到C档。
(二)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功能
4.加快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建设。推进我省列入国家“千县工程”的县级综合医院建设。支持59个县级医院开展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呼吸诊疗中心建设,省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25个薄弱县(市)综合医院。到2025年,每个县域至少建成1家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服务能力的医院,部分优势学科达到三级医院服务水平。
5.提升乡镇卫生院整体功能。原则上乡镇卫生院要规范设置全科、内科、外科、中医科等临床科室,鼓励开展康复、透析、精神卫生等特色专科服务,拓展医养结合、安宁疗护、家庭病床等服务功能。
6.加强村级医疗服务能力。推进乡镇卫生院延伸举办一体化村卫生室。60%以上村卫生室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方式,健全村卫生室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7.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扩大乡村中医药服务供给,推进县域试点开展“共享中药房”服务。办好乡镇卫生院中医馆,10%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加强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和适宜技术推广。
8.探索医防融合新模式。开展适龄女性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免费自愿接种项目和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规范治疗试点。推广三明全民健康管理新模式,由县总医院负责全周期管护区域内群众健康。推广分级分类分标的一体化管理模式,规范长期处方的管理,满足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