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医保局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省推动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发展有关情况。
出台《关于推动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意见》是基于哪些考虑?对促进医疗保障工作有什么样的意义?省医保局副局长黄晓军介绍称,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是根据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要求,推出的一种保障形式。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实施方案意见,明确提出着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增强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保障需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将“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积极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举措。这些要求都为加快推动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健康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从我省发展情况看,我省已经建立起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体系,为全省群众看病就医提供了基本医疗保障。但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尚未充分发挥补充保障作用,特别是在降低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外个人负担方面,需要加快发展步伐,以适应全面深化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发展的要求。自2021年以来,各市相继实施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按照“一城一策”,推出具有各市特点的“惠民保”,基本医保报销后,各市“惠民保”对符合理赔规定的费用又进行了补充保障,实现了与基本医保的衔接。
虽然这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需要规范完善的地方,比如,政策知晓率还不够高,提升投保率还有较大空间;理赔责任范围还不够规范,各市之间还不均衡统一,等等。针对这些问题,13个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了《意见》,围绕更好保障投保人权益、更好发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作用,进一步规范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管理,提升保障能力和水平,推动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