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标题:国家卫健委印发《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中新网12月12日电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11日消息,为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全国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提升紧急医学救援能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卫健委研究制定了《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对突发事件医疗应急信息发现和报告、医疗应急处置和保障全流程进行了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有关部门、机构的工作职责,分为四章二十六条。
在总则部分。明确了《办法》的法律依据、工作原则、突发事件定义和适用范围。
在突发事件医疗应急信息的发现和报告部分。《办法》明确了信息报告单位和人员、责任报告单位、信息报告流程和报告具体要求,着重强调了突发事件信息分级报告的时限要求和报告内容。
在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处置部分。《办法》提出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医疗应急的工作原则和责任,按照“快速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明确了医疗应急现场处置规范、检伤分类、伤员后送和伤病员救治相关要求。
在突发事件医疗应急保障部分。《办法》对医疗应急队伍和基地建设管理、医疗应急专家库建设、医疗应急预案制定、医药物资储备、培训演练、科普宣教、科研创新、工作人员保障及奖惩制度等工作进行了规定。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规范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切实提高医疗应急响应速度和救治水平,最大程度减少伤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办法》全文如下:
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突发事件医疗应急工作机制与流程,规范、高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作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报告及时、快速处置、分级响应、平急结合”的原则,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拓宽信息渠道,及时、准确、全面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医疗应急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突发事件医疗应急管理,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级突发事件医疗应急管理办法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