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18日公告,结合前期调查和征求行业意见的情况,形成了《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组建种植牙耗材省际采购联盟,有序推进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技耗分离”等。
《征求意见稿》从规范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方式、强化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精心组织开展种植牙耗材集中采购、实施口腔种植收费综合治理等四方面提出12项措施。
在口腔种植医疗服务和耗材收费方式规范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目前耗材合并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中收费的情况,实行“技耗分离”时,应按照扣减相关耗材线上采购均价的方式,同步下调项目价格。引导种植牙牙冠形成合理价格,种植牙牙冠实行挂网采购,公立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自主选择,并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按照“产出导向”的基本原则,整合口腔种植涉及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征求意见稿》要求,强化口腔种植等医疗服务价格调控。一是围绕种植牙全流程做好价格调控工作,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以单颗常规种植为重点,明确全流程价格的调控目标,指导集中带量采购、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及加强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调控等整治工作。
二是加强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政策指导。种植体植入费、牙冠置入费、植骨手术费等口腔种植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地区,医疗保障部门在规范价格项目的同时,重新制定公布政府指导价。
三是坚持有升有降,理顺相关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显著高于本地区民营医疗机构平均价格的,要坚持公益性原则,专题论证、重点降价;公立医疗机构自主定价院际差异大的,要督促价格次序靠前、显著高于平均水平的医疗机构主动回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