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发挥信息化对阳光采购工作的支撑作用,深入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治理改革,日前,县医保局组织召开盱眙县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监测数据上报协调会。
公立医疗机构要规范网上采购行为,提升网上采购率,到2022年底,确保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率分别不低于85%、75%;到“十四五”末,实现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医用耗材)在省平台应采尽采,初步完成阳光采购预期目标。
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阳光采购政策,除符合规定的应急采购外,药品(医用耗材)均应在省平台采购;自觉配合做好阳光采购监测工作,将网上采购要求细化到每一个药品、每一类耗材;实行院内采购管理系统与省平台实时联网,及时上报数据,确保数据完整、格式正确、真实可靠,并在省平台留痕。
每年重点对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阳光采购督查,督查医疗机构实际采购数据、省平台采购数据、应急采购数据等。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确保年内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督查全覆盖。
医保部门制定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招采使用专项评价办法,将阳光采购情况作为专项评价的重点内容,并将专项评价结果应用于医保绩效综合评价,与预留医疗机构年度医保基金总额的5%医保服务质量保证金挂钩,专项评价不合格的,取消年度药品(医用耗材)医保资金“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据悉,该局将进一步加强阳光采购监测工作的指导监督,依据公立医疗机构网上采购情况,测算网上采购率,并作为提升医保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医药招采制度改革的考核指标,与医保管理服务督查激励措施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