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可降低药品耗材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是深化医改的重要突破口。
7月13日,记者从昆明市部分药品生产企业集采工作座谈会上了解到,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正式成立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在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昆明市牵头组织开展全省州市药品耗材集采工作。招采结果可在全省适用。
成立集采专职部门
2022年6月,经昆明市政府同意,批准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成立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其主要职能包括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接收、处理和反馈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投诉举报工作。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计划于今年下半年,在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由昆明市牵头组织开展全省州市药品耗材集采工作,切实发挥省会城市医保部门药品耗材采购供应在深化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中的引领作用。
昆明市将探索构建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配送、结算一体化的业务支撑体系,并支撑“两票制”、联合采购、带量采购等多种采购模式,以驱动采购的杠杆作用,撬动市场自我调节机制。昆明市牵头药品和医药耗材招标采购后,招采结果可在全省适用。
7月13日下午,为确保药品耗材集采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组织了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医药有限公司、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云南本地生物医药知名企业座谈,邀请企业负责人为集采工作的开展聚智献策。
企业代表一致认为,昆明市医疗保障局成立集采专职部门牵头组织全省州市药品耗材集采工作,十分及时,也很有必要,对云南省医药耗材产业良序发展有规范和促进作用。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闫晓陵表示,昆明市牵头开展全省州市药品耗材集采,将探索以“医疗保障战略联盟”的形式,围绕和服务全市、全省医药大健康产业发展大局,建设高质量、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合作平台。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将仔细研究企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梳理、完善集采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推动药品耗材集采工作精细化、制度化开展。
节约医疗费用2亿元
自2019年国家开始组织集采工作以来,昆明市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和中选品种药品使用的监管。昆明市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联合下发了《昆明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试点扩大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对国家集采药品进行了集中报量。
截至目前,昆明市执行了国家组织的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部分省市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产品落地,共涉及药品13批331个品种,耗材10批29大类。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67.7%,耗材价格平均降幅达到52.98%,最高降幅达到97%。经测算,这23批集采落地后,昆明市公立医疗机构共节约医疗费用2亿元。
在药品耗材集采落地、实施时,昆明市均拨付了已经报量的公立医疗机构集采任务预付金,市本级、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对辖区内申报药品耗材的公立医疗机构按药品采购总金额的40%、耗材采购金额的30%进行了预拨。药品集中采购预付金与拨付定点医疗机构的其他预付资金分别管理,单独申报、核算,做到专款专用。
此外,昆明市还把各医疗机构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的情况,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基金监督部门把医疗机构使用中选药品纳入医保基金监管范围,对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网下采购、规避中选药品等使用情况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