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八部门近日印发通知,在6月至12月联合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重点加强生活美容服务机构监管,查处生活美容服务机构未取得相应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以及医师到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宾馆酒店、会所、居民楼违法开展医疗美容行为。鼓励有奖举报。严禁聘用非卫生人员、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消毒器械。严禁违规分解手术项目,严禁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项目名称和标准收费。严格医疗用毒性药品和麻醉用药品使用。严肃查处违法广告和互联网信息,未经依法审查取得批准,严禁发布医疗广告,或以新闻、健康科普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广告、虚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