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疫情防控所需医疗器械数量剧增,为切实加强疫情期间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七里河区市场监管局密切关注辖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全力保障质量安全。
统筹安排狠抓落实。根据省药监局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要求、《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提醒告诫书》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实际,及时通知、转发、学习相关文件,要求执法人员按规定、按节点、高效率确保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有效和质量可控,对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进行再强调、再安排、再落实。
迅速摸清企业底数。要求辖区15个市场监管所建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重点产品、专项监管档案,指定专人每日向市局报送辖区核酸检测试剂使用单位、经营企业的核酸检测试剂库存数量和医用口罩经营企业购进、销售、库存情况。督导重点监管企业完善重点产品档案,做到全过程可追溯。
严格落实企业责任。要求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照新修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紧盯生产、经营、购销、存储等重点环节。要求相关企业打印张贴《兰州市医用口罩等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经营提醒告诫书》,全面开展自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合法经营,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持防疫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价格平稳、货源充足,坚决制止借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不按规定非法生产经营防控用医疗器械及哄抬防疫用医疗器械价格行为。
加强监督严惩违法。针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围绕重点环节强化监管措施,尤其对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红外体温计、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加大督查力度,强化疫情防控用医疗器械上市后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对发现的违法案件,坚决依法查处,重点严厉查处防控用医疗器械质量问题、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器械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