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徐鹏航)国家医保局近日编制印发《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现行综合诊查类价格项目整合为36项,新增设立“航空医疗转运”项目、“安宁疗护”项目等,单独设立“上门服务费”,更好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
新华社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徐鹏航)国家医保局近日编制印发《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现行综合诊查类价格项目整合为36项,新增设立“航空医疗转运”项目、“安宁疗护”项目等,单独设立“上门服务费”,更好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
0评论2025-01-09167
0评论2025-01-09160
0评论2025-01-09161
0评论2025-01-09178
0评论2025-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