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感染防控工作长效机制,根据《关于建立完善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四项机制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71 号)、《关于持续从严从紧强化疫情防控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办〔2021〕76 号)等要求,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就建立完善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四项机制发布通知。
一、建立健全专业团队年度评估机制
各省辖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有关专家作用,组建辖区内感染防控专业团队。每年组织医院管理、医疗管理、感染防控、护理管理等有关专家成立若干评估小组,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的感染防控工作进行一次整体评估,确保全覆盖。省级定点医院的年度评估工作由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各省辖市所辖定点医院的年度评估工作由各市负责组织,组织形式由各市自定。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医院管理、建筑布局与硬件、医疗资源配置、培训情况、预防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具体评估依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评估量表(试行)》(见附件)。对于评估不合格的,要予以限时整改;整改结束后,要再次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整改验收,仍不合格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各地按照国家要求自行取消相关资格。评估、验收结果应由评估小组所有人员签字后留存备查。
本年度的评估工作要在 8 月底前结束,并将评估结果于 8 月底前、整改结果于 9 月 10 日前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二、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每月抽查检查机制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监管,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日常工作的重点内容,要建立健全每月抽查检查机制。每月要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特别是新冠肺炎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年度评估工作进行感染防控专项抽查。重点检查感染防控基本流程、防控基础设施、感染防控重点部门以及感染防控重点环节。抽查要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形式开展,一旦发现问题隐患,要予以严肃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一把手负责制和每月研究机制
医疗机构的一把手是本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感染防控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全面掌握本机构感染防控工作各项情况,强化各项制度落实,持续提高管理水平。科主任是本科室(部门)感染防控第一责任人,医护人员是感染防控直接责任人,做到人人担责、人人尽责,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强化感染防控底线思维,坚守感染防控底线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感染防控制度、措施和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将感染防控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感染防控工作专题会,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感染防控工作的问题,积极防范化解感染暴发风险,筑牢医疗机构安全防控屏障,最大限度减少感染发生。
四、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感染防控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以及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后果的严重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医疗机构、特别是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健全感染防控工作追责问责机制。对因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发生医疗机构内感染的,要直接追究医疗机构一把手责任,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惩处。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对有关医疗机构的指导支持,优化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待遇保障,细化对“四项机制”的部署落实,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协助解决各类问题,切实提高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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