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珠海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污水处理用品及处理系统、投放设备改造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CD-2105-069
项目名称:2021年珠海市人民医院医疗集团污水处理用品及处理系统、投放设备改造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8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①采购内容:污水处理用品及处理系统、投放设备改造。
②资金来源:自筹。
③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及服务(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
④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⑤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其他: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污水站投放设备改造,改造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年污水处理用品供应。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格式。中小企业报名结束后若投标家数不足三家,将另行公告再延迟二天报名时间,在这二天报名时间内参加报名的企业不再区分大、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2021)年任意一年(或其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⑤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⑥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4)信用信息: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②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未查询到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相关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8月06日 至 2021年08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方式:现场或邮件(详见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8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如是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邮件获取方式: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填写《供应商投标登记表》,连同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文件及转账凭证全套资料彩色扫描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bb012@zgzhmz.com,资料审核通过且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标书款即登记成功。
获取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海湾支行
户 名: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004805300146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人民医院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康宁路79号
联系方式:楼工0756-2162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联系方式:徐工0756-33506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 0756-3350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