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教育组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佩戴口罩管理严格个人防护措施的指导意见”。
从严校园佩戴口罩管理要求。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幼儿除外)在校(园)期间要全员、全时段(体育运动、课间操、用餐时间及个人寝室内除外)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后勤保障服务人员在校工作期间,要全程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戴一次性手套。学校要在校门口、食堂入口和教学楼门口等醒目位置设立提示牌,教育引导师生落实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护要求。
落实学校干部教师巡检监督责任。树立校园人人都是监督员意识,学校每名干部教师对校内各类人员佩戴口罩负有提示监管责任。干部教师要以身作则,时刻提醒身边人佩戴好口罩,对学生在课堂、走廊、卫生间、食堂等各种活动场所佩戴口罩情况进行随时监督。学校要把检查学生佩戴口罩作为任课教师课前教学准备必备环节,并纳入教学常规管理要求。学校每日要安排专人对所有课堂进行定时巡检,对师生佩戴口罩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并作为考核班级管理和教师课堂教学管理的重要内容。要细化办公室、图书馆、食堂、室内运动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口罩佩戴管理要求,明确管理责任人,加大对这些场所的随机检查力度,确保校园口罩佩戴管理巡检无死角、无遗漏。
建立校园文明监督岗制度。校园文明监督岗由学校德育或学生管理部门领导,通过纪律处罚和考核评价等方式对佩戴口罩实施行为约束。监督岗学生管理人员以自荐(志愿者)和推荐方式产生,选拔品学兼优、责任心强、有服务奉献意识的优秀学生参与管理。监督岗面向校内全体学生开展监督管理。监督岗值岗学生应佩戴明显标识,在教师指导和支持下,对校园课间、午休和上下学时段进行巡视检查,配合课堂巡视工作,实现校园口罩佩戴全时段、全方位管理。建立监督岗每日反馈制度,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对佩戴口罩出现问题较多的中小学生(含中职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还可通过指导家长开展针对性的家庭教育。大学生拒不佩戴口罩的,可视情节予以提醒谈话或通报批评。
发挥学生相互提醒和监督作用。鼓励引导和纪律约束相结合,依据各学段及学生年龄特点开展教育引导工作,充分调动学生佩戴口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小学可以组织开展班级和学校不同层面佩戴口罩小模范评比表奖活动,通过自评和互评,鼓励引导小学生养成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初中、高中通过把学生佩戴口罩纳入学校对班级日常管理考核和学生个人评优参考中,以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为约束,形成佩戴口罩的自觉行为。在连高校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海报等途径广泛开展校园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等内容宣传,院(系)团委、学生会、社团组织要发挥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积极组织学生志愿者在教学区、生活区、餐饮区等重要区域开展志愿服务,进行监督提示,组织号召学生党员和团委、学生会干部自觉做好表率。
加强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秩序管理。学校要进一步细化上下学期间校园周边交通管理,会同交警部门,科学划定学生通道缓冲区、家长等候区、家长车辆停放区,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管制设备,确保校门口秩序井然,交通顺畅,不出现人员聚集。严格制止家长在校门口乱停车、乱占道,严格执行家长按时定点即接(送)即走的管理要求,确保执行标准不打折扣。学校每个班级要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对家长上下学期间有序停车、不聚集、戴口罩等提出明确要求。学校组织家长志愿者或护学岗人员每日监督管理家长有序停车、不聚集、戴口罩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纠正。对于拒不配合的家长,做好情况记录,反馈给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由班主任进行家校沟通,做好家长教育工作。学校对学生进入周边文具店、零售店、餐饮店等服务场所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教育引导学生进店要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人员聚集,认真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学校可以“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和家长签订家庭承诺书,指导推动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