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明确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设备品目 193 种,三级妇幼保健机构在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基本设备品目基础上增配 56 种,有条件的二级妇幼保健机构可参照三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选配。
并且,本次国家版《标准》鼓励相关妇幼保健机构配置创新医疗设备: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可结合功能任务、群众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酌情配备手术机器人、胎儿镜、可穿戴设备、临床决策支持系统等创新设备。
那么,这份配备标准对于广大医用设备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呢?我们先看一下市场调研情况。
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2019年的文献,该文献调研的是2017年河北、吉林、安徽、广西、海南、重庆、贵州和云南等8个省市704所妇幼保健院。其中省市级机构78所,县区级626所。我们看一下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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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所机构中,38.5%的机构有专门的设备管理科室,50.7%由其他科室兼管,还有10.8%的机构由使用科室自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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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科室名称有:按占比从多到少排序
设备科/设备管理科
器械科/器械维修科
药械科
医学装备科
后勤设备科(信息设备科、水电设备科或物资设备科等)
其他(设备采购科、设备供应科、资产管理科、规划科和功能保障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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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所机构中,37.9%的机构有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名称按占比从多到少排序:
医疗设备管理委员会
院委会
院总支会
医学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
采购管理委员会
药械管理委员会
资产管理委员会
从2017年发布的全国妇幼保健机构监测分析报告看,万元以上设备平均数呈逐年升高,以省、市、县三级分别看,2007-2017年十年间分别的平均增长率8.5%、17.9%和15.3%。
从原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三级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的通知》中看,医学装备管理要符合相关要求,有设备论证、采购、使用、保养、维修、更新和资产处置制度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