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有效减轻患者负担
12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第二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和第六批药品(胰岛素专项)集中带量采购已完成招标工作,中选结果预计明年三四月落地执行,人工关节平均降价82%,胰岛素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48%。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局长王志华说,今年,自治区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截至目前,共落地执行集采药品323种409个品规、高值医用耗材4类,1503家医药机构参与,预计节约医疗费用支出32.14亿元,参保群众就医用药负担进一步减轻。
其中,国家组织五批药品218种280个品规、高值医用耗材冠脉支架1类,中选药品平均降幅54%,冠脉支架均价从1.3万元下降至700元左右,平均降幅93%,预计节约医疗费用支出28.27亿元。省级组织四批药品105种129个中选药品、高值医用耗材3类(眼科人工晶体、冠脉球囊、导引导丝),预计节约医疗费用支出3.87亿元。
在确保国家“药品团购”落地惠民的同时,自治区还积极开展“自选动作”。今年3月,自治区牵头联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与陕、甘、青、宁、桂组成“2+N”省级联盟,在全国率先启动并顺利落地执行省级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50个药品平均降价40.6%,最高降幅93.3%,预计节约医疗费用支出近1亿元。
王志华说,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释放巨大红利,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下一步,将继续扩大集中带量采购的品种范围,继续加大改革的推进力度。
认真做好第二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和第六批药品(胰岛素专项)集采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届时,髋关节平均价格将从3.5万元下降至7000元左右,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至5000元左右,人工关节平均降价82%,一个采购周期节约医药费用支出近2亿元。以胰岛素为采购对象的第六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涵盖临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胰岛素共16个通用名品种,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48%。
同时,还在与广东、湖北、河南等省区组成联盟,共同开展3批药品超过300个品种(其中包括中成药1批)的集中带量采购,与陕西、广东、重庆等省区联盟开展超声刀头、冠脉药物涂层球囊、静脉留置针、腔镜吻合器、心脏起搏器5类医用耗材的集中带量采购。
王志华说,到2022年,自治区执行列入国家和省级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计划的药品将达到500种以上,医用耗材将达到5类以上,在更大程度上缓解各族群众“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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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门诊购药也可报销
作为国家第一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 结算试点省份之一,今年8月20日起,自治区已经与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自治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门诊就医、购药,也可以刷社保卡或使用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
截至今年11月底,自治区开通门诊 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1647 家,定点药店1656家,超额完成国家明确的“各省份60%以上的县至少有1家普通门诊费用跨省联网医疗机构,各统筹地区基本实现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工作目标,打通了异地门诊费用不能直接结算的“堵点”,满足群众异地门诊就医、药店购药直接结算的需求。
部分谈判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
为持续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今年3月1日起,全疆统一执行2020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今年5月31日,自治区印发《关于规范和完善特殊药品使用管理的通知》,将 221种国家谈判药品中适宜医疗机构门诊和特药定点药店保障的100种药品,以及18种常规目录中价格较高且用于特殊罕见疾病的药品,纳入了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双通道”管理,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这些药品,并且各地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报销。
截至目前,全疆共开通102家门诊特药定点药店,提供相应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