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国采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推进会
兴平市医保局召开国采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推进会,此次会议是在前期对一四五医院、408医院、秦岭医院、十一公司医院药品和医药耗材采购情况深入调研之后召开的一次座谈会议。
会议由该市医保局副局长贾养辉主持,市人民医院、妇计中心、中医医院主要负责人及负责药品、医用耗材科室主任、医保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医院、妇计中心、中医医院主要负责人从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第四批次药品及人工晶体采购、冠脉支架、冠脉扩张球囊类医用耗材的采购落实情况汇报,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监管科科长王宏刚通报了前期全市医疗机构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
兴平市医保局党组书记梁辉要求,一是各医疗机构要把握时间节点,不折不扣落实约定采购量完成、医保预付、药款回款各项时限要求,确保我市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工作平稳完成;二是各医疗机构要确保压实责任,举一反三,对同一品规的药品,必须做到首选国家集采药品,做到能用尽采;三是严格执行《兴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报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医用耗材)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的通知》,每月底定期上报《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药品(医用耗材)约定采购量完成情况汇总表》,并及时在平台确认;四是对因责任心不强、网络不畅、配送问题导致未能及时签约或对通报后执行仍然较慢、个别中选药品进度迟滞、药款拖欠的医疗机构,市医疗保障局将对相关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五是加强对药品配送企业的监管。对违反合同约定、配送不及时、影响临床用药的配送企业,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改或有严重违规行为的,将其列入不诚信企业黑名单,报咸阳市医保局取消其配送资格;对造成经济损失的,将根据合同约定追究药品生产(配送)企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