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管理,医疗费用将减轻
泸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管理的通知》
对医用耗材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进行了规范
据市医疗保障局消息
从9月1日起
我市将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管理
划重点!为患者减轻医疗负担 《通知》中所指的医用耗材,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或备案,可以单独收费,并且具有医疗保障医用耗材统一编码的医用耗材。经过规范后,总体将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
图据网络
《通知》中明确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用耗材按照甲、乙两类实行限额管理;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用耗材,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中:
一 甲类管理医用耗材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予以支付。
二 乙类管理医用耗材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最高限额为15万元,超出最高限额部分列入非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三 限额范围内的部分按照比例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违规超范围收取费用将被处理
《通知》还指出,乙类管理医用耗材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合规费用的比例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基金运行情况等,适时动态调整。同时,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用耗材使用的管理,严格按照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中价格采购,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要求,防止滥用、超范围使用、超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超阳光采购价格等问题发生;要将医用耗材产品说明书、购进发票、相关部门注册证或备案证等保存备查。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加强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用耗材的监管,对定点医疗机构滥用医用耗材、违规收取费用等造成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合理支出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