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采纳“厦门方案” 便利医疗器械出口通关

 
楼主   帖子创建时间:  2021-12-07 15:18 回复:0 关注量:26

福建厦门是国内医疗器械产品重要出口城市。为便利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通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厦门市场监管局”)提出了有关阶段性解决方案。该方案最终被海关总署采纳公告实施,成为助力国内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通关的长效解决方案。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52号公告——《关于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五项规定“出境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的人类疾病的生物制品、人体血液制品,应当提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销售证明”中所指的“销售证明”,包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出口备案表》和《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两者均可作为企业办理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相关申请材料。


这意味着,今后国内医疗器械出口企业凭前述材料即可办理出口通关,彻底解决了困扰企业产品出口的政策限制。对此,厦门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关总署《公告》的出台,充分采纳了厦门有关部门上报的长效解决方案,即以企业申报出口备案时取得的《医疗器械出口备案表》作为通关凭证。


据介绍,早在2020年12月,厦门部分企业未在国内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产品出口受限。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同时为落实“促外贸稳增长”的部署要求,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快速增长,根据厦门市委市政府部署,厦门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与厦门海关、市商务局沟通协调,明确了阶段性解决方案,即由该局为企业出具出口应急证明,厦门海关凭证明予以放行。


据悉,受益于这一阶段性解决方案,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厦门共有280个出口项目凭应急证明完成出口通关,及时有效解决企业难题,拉动该市外贸出口的有力增长。


值得一提的是,此番海关总署采纳“厦门方案”,有利于该市医疗器械行业发展。数据显示,厦门市医疗器械工业产值占福建全省的80%。据统计,全市先后有93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向80多个国家出口防疫物资产品约227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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