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一医用耗材招采新平台上线!

 
楼主   帖子创建时间:  2021-12-06 14:30 回复:0 关注量:24

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发布了一则重磅通知,关于《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全量上线运行》的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图片来源: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官网

据《公告》了解,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新平台”),于2021年11月30日起全面上线运行

并且,自2021年12月1日起,原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将不再办理药品、医用耗材生产及代理企业的企业更名、产品信息变更业务。

根据国家医保局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后续药品及医用耗材企业及产品基本信息,都将在国家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中统-维护。

也就是说,今后安徽省各大省属医疗机构只需要通过新平台的交易系统,就可以直接上报,市、县、基层医疗机构上报后,经市级医保部门审核后,也即可生效。

无疑,新平台的落地,极大的简化药品、耗材招采流程。同时,在招采合一、价格联动的全国一盘棋之下,高、低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的范围和力度也进一步扩围。

根据公告,我们梳理了医用耗材招采新平台上线的具体时间及步骤:

11.30 新平台门户及医用设备管理系统上线

12.1 新平台药品交易、监管系统上线;

12.7 耗材交易、监管系统上线

12.10 老平台相关交易系统关闭医疗机构新增订单权限

12.15 12月10日前下的订单,其配送、入库请在老系统

12.10 新平台药品、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招标系统上线

12.12 老平台相关招标系统关闭新增生产、代理及配送企业、产品及信息变更权限,之前的审核业务完成

12.15 新平台检验试剂交易、监管系统上线

12.17 老平台检验试剂交易系统关闭医疗机构新增订单权限

12.20 12月17日前下的订单,其配送、入库在老系统完成

12.31 老平台挂网目录、配送关系、历史采购订单等迁入新平台

全国统一 医用耗材价格“裸奔”

众所周知,早在2019年,国家医保局就开始着手建立全国统一、覆盖到省的医药招标采购平台。

经过两年时间的组建,今年10月,国家医保专委会常务副主任严娟已经明确,各省编码映射、测试运行工作基本完成,贯标验收工作有序推进。

目前,全国27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上线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天津、安徽、海南、贵州、广东、兵团、山西、黑龙江、江苏、西藏、重庆、山东、辽宁等地经国家验收已合格。

所以不难发现,自今年8月以来,河北省、北京市、山东省等多个省市,加速完成了医用耗材数据迁移至国家平台的工作。

加上本次安徽省,距离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落地再进一步。毫无疑问的是,各省统一接入国家数据库之后,耗材国采、省市联盟集采的节奏将不断加速,全国医用耗材彻底进入价格“裸奔”时代!

大批医用耗材,被停用

与此同时,为确保年底前国家新平台的投用,国家医保局还在10月21日发布了《关于禁止在医保医用耗材编码信息维护中分解拿码、重复拿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对存在分解拿码、重复拿码情况的数据进行合并修正、重新提交。逾期未完成修正的,将停用有关产品编码。

一直以来,医用耗材不仅数量庞杂且种类繁多,同一产品在不同地区招标采购时的名称甚至都不同。并且,不乏有一些企业利用此来逃避价格监管,同一个产品在同一个地区甚至可能有几个不同的中标条目......

如此种种,都为国家治理高值医用耗材带来了诸多困扰。

所以,随着国家医保局这一纸《通知》的下发,进一步为国家统一耗材招采平台的落地扫清最后障碍,还将影响大批耗材企业,一批“分解拿码、重复拿码”的耗材产品将被全部停用。

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

不仅如此,11月19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一则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分别是《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医保医用耗材“医保通用名”命名规范》,该文件对基本医用耗材支付的“通用名”管理原则、耗材医保目录准入办法、调整方式等进行了完善。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管理暂行办法》亮点颇多,耗材编码统一为后续集采、DRGs的实行奠定基础。同时,创新型耗材产品有望通过医保谈判快速进入医保从而实现放量。

众所周知,之前的创新耗材获批后,往往需要2年以上的时间才能在全国各地,陆续完成制定收费目录、招标、进院、进医保工作。

然而,当全国版耗材医保目录的公布后,创新医疗器械有望通过医保谈判的形式在获批当年就纳入医保,这将大大加速创新耗材的放量。

毋庸置疑的是,随着国家统一医保信息平台落地,在医用耗材医保统一目录管理之下,将重新定义医用耗材“准入”门槛。大批同质化严重的产品、械企走入末路的同时,也将利好一批真正具有产品创新能力的耗材企业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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