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批设备

 
楼主   帖子创建时间:  2021-10-27 17:05 回复:0 关注量:22

 

 

项目概况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批设备(0903-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www.youzhi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2021-23-0708

项目名称: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批设备(0903-2)

预算金额:550.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一批设备(0903-2

序号

包号

申请科室

仪器名称

是否需要专用耗材或试剂

数量

单价

(万元)

预算

总金额

(万元)

产地

备注

1

1

呼吸内科

碳纤维介入专用床

1

50.000

50.000

进口

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2

2

神经外科

神经外科高速动力系统及附件

1

80.000

80.000

进口


3

3

麻醉科

经食道心脏超声探头

1

28.000

28.000

进口


4

4

麻醉科

生命体征监护仪

8

15.000

120.000

国产


5

5

麻醉科

射频控温热凝器

1

56.000

56.000

国产


6

6

足踝外科

足踝专用微型动力系统

2

32.500

65.000

国产


7

7

呼吸内科

ECMO

1

98.000

98.000

进口


8

8

老年病科

除颤监护仪

2

9.200

18.400

国产


9

9

老年病科

单腔体外临时起搏器

3

8.600

25.800

进口


10

10

老年病科

心脏电生理刺激仪

1

9.200

9.200

国产


共计

550.4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提供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资格的营业执照(或多证合一)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3.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包括: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就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3.3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采购标的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1)供应商为经销/贸易商时,应具有有效的经营许可证(适用Ⅲ类)或备案登记凭证(或多证合一。适用Ⅱ类)(2)制造商需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适用Ⅲ类、Ⅱ类)或备案登记凭证(或多证合一,适用I类)(3)投标产品应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Ⅲ类、Ⅱ类)或备案凭证(适用I类)3.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税收票证,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扫描件。(新成立企业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税收的税收票证,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扫描件)(2)供应商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新成立企业不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扫描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扫描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8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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