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国务院总理重要批示!高值耗材带量采购任务来了
医用耗材带量采购正走向更深处,集采规则也在价格体系、临床需求、企业供应之间,寻找平衡点。
来源:赛柏蓝器械
撰文:东台
2022年耗材集采,重点工作任务下发
7月14日,2022年全国医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国务院总理作出重要批示。
会议强调:
要持续实施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等便民惠民举措,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协同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绩效考核等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进一步加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发挥高水平医院引领带动作用,提升基层能力。医疗机构要保障群众看病就医基本需求,对急危重症等患者医疗机构不得推诿拒绝。
坚持预防为主,深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进一步做好中医药振兴发展、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等工作,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
耗材带量采购方面,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已出:
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其中明确,今年将扩大采购范围。
国家层面开展一批脊柱类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对国家组织采购以外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耗材,指导各省份至少各实施或参与联盟采购实施1次集中带量采购,提高药品、高值医用耗材网采率。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指出,要推进集采提速扩面。药品集采在化学药、中成药、生物药三大板块全方位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重点聚焦骨科耗材、药物球囊、种植牙等品种。
力争到2022年底,通过国家组织和省级联盟采购, 实现平均每个省覆盖350个以上的药品品种,高值医用耗材品种达到5个以上, 使之成为新的集采常态。
国采、省采、联盟集采,方向确定
今年下半年,高值耗材带量采购将有密集动作。
国家层面,《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已于7月11日下发, 14大产品系统纳入集采范围,几乎覆盖市面上所有脊柱类骨科耗材。
省级联盟层面,今年4月,国家医保局对地方联盟集采作出统一部署协调。其中指出,到2022年底各省份(含省际联盟)自行开展集采的药品品种数累计不少于100个的目标,并且须包含化学药、中成药以及骨科创伤、口腔种植体、药物球囊等耗材。
2022年拟重点推进的耗材联盟集采包括:四川牵头的 口腔种植体 联盟采购,预计绝大部分省份将参加。福建将牵头开展 电生理和腔镜吻合器 采购联盟、广东将牵头开展 新冠相关检测试剂及耗材 采购联盟、江西将牵头开展 肝功生化试剂 采购联盟,预计将有相当一部分省份参加。
此外,天津、浙江、江西、山东、河南、陕西等省份还将牵头对部分耗材品种开展联盟采购,鼓励各省自主参与。国家医保局指出,对于重点品种,根据各省的牵头意向和能力,明确相应品种的牵头省份,鼓励其他意向省份主动加入,扩大联盟范围,优化集采频率和节奏。
据赛柏蓝器械观察,2021年以来,耗材带量采购品种呈现新特点。
一是心脏起搏器、超声刀、电生理、神经介入等一系列国产占比较低的耗材品类,走入集采射程;二是不纳入医保的耗材品类,如口腔种植体,开始出现在集采名单上;三是低值耗材的身影频频出现在各省乃至省级联盟带量采购中。
可以明确的一点是,耗材价格治理正持续扩围。
7月5日,江苏省医保局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明确高值医用耗材治理范围:包括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群众费用负担重的医用耗材,省重点治理第二、第三类注册管理及单价超过2000元的医用耗材,并逐步扩大到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使用的全部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
6月24日,河北省医保局一次性发布18份耗材带量采购文件,涉及超声刀、一次性鼻胆引流管、胸(腹)腔穿刺器、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一次性口咽通气道、麻醉管路、镇痛泵、一次性乳头切开刀(三腔)、气管内插管、骨水泥、输液港、抓捕器、漏斗胸矫形器、套扎器、胸(腹)腔引流管、一次性使用压力传感器、冠状动脉内分流管、血管闭合系统等18种耗材品类。
第三批国采在即,规则出现新变化
集采挥刀砍价,力度似乎正趋温和。
今年2月,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指出, 在规则层面,不追求最低价,也坚决反对跑步竞价,让企业公平竞价更加合理。
具体而言,针对特定的品种以及竞争格局来设置竞价规则。比如竞价规则、带量比例、协议期是多少。带量中间,谁来报量、谁来选量,这些都要针对品种进行精细化设计。 同时,要根据市场供应情况适度竞争,平衡使用和供给。
据赛柏蓝器械观察,相比于第一批耗材国采冠脉支架平均93%的降幅,第二批人工关节国采平均降幅82%,降价走势有所和缓。
地方联盟集采中,以超声刀头16省联盟集采为例,耗材价格平均降幅70.11%,据业内人士透露, 部分产品的中选价格高于此前入院价格。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发布的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1号文件中明确指出,要采用适当方式,在保证公平竞争、保持竞争强度、去除虚高价格空间前提下,促进更多企业中选,增强预期稳定性。
据了解,骨科耗材临床需求很大,但是标准不一,产品组成非常复杂,如何按照临床医疗的需要来形成采购产品组,涉及到很高的技术环节。
根据1号文件,此次骨科脊柱集采,将按照确保临床使用和供应稳定、兼顾各类型产品和企业的原则,综合考虑医疗机构需求、企业供应意愿和供应能力、产品组合完整度等因素,将企业分成3个竞价单元。
按照分组规则,A组企业必须满足主要部件齐全的要求。也就是说, 产品组合完整度不足,可能在分组方面受到影响。
拟中选规则方面,加入了“复活”机制。同一个产品系统类别内,未按规则一获得拟中选资格的A竞价单元有效申报企业,若竞价比价价格不高于B竞价单元最高拟中选竞价比价价格,则该A竞价单元有效申报企业获得拟中选资格,不受拟中选规则一中入围企业数量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