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医疗保障局召开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推进会
六月十七日,为深入贯彻国家、省级及市级医疗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紧压实招采工作主体责任,统筹推进个公立医疗机构阳光采购工作进度,鹰潭市医疗保障局召开阳光采购工作推进会,市、区(市)医保局分管领导、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负责人、省、市采购平台工作人员参加会议,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张卫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医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对《关于印发2022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函〔2022〕84号)/江西省改革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集中挂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鹰潭市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鹰发〔2022〕6号)、《鹰潭市医用耗材阳光备案采购工作方案》等系列文件进行了政策解读,省、市采购平台工作人员就平台操作规范进行重点解读和知道,帮助各地医保部门和各公立医疗机构准确理解阳光采购政策内容、把握政策口径、推进政策落地。
会上,区(市)医保局、各级医疗机构交流了阳光采购有关情况,特别是对我市医用耗材线上采购率较低的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就下一阶段工作作出计划安排。
会上,市医保局副局长张卫平要求,一是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做到认识到位。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是中央深改委、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研究制定的政策,是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推手,各医院要将阳光采购工作当成政治任务完成;二是行动上全力支持,做到配合到位。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确保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阳光采购率达到95%,重点加强重点加强对医疗机构在鹰潭市备案采购行为的监督,根据工作需要,坚持“先备案后采购,谁备案谁采购,凡备案必采购”的原则,会议召开后6月18日后不能存在线下采购情况发生。三是从严从实、督查到位。针对企业未中选产品,以及因药品短缺或价格生产因素、不良反应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供应,临床又确实需要的药品,市招采平台可为医疗机构、企业开放绿色通道,在申请理由合理情况下允许医疗机构备案采购、企业申请产品挂网,对督查中发现企业、医院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抓好相关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采购工作,打造鹰潭市招采业务的良好市场氛围,全面提升鹰潭市集中采购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