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克科技搭上口罩机“快车”,业绩增长是否“昙花一现”?

 
楼主   帖子创建时间:  2022-06-29 15:21 回复:0 关注量:19

证监会官网显示,欧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 欧克科技 ")已递交申报稿,计划申请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IPO 日报发现,欧克科技此前一直是卖抽取式纸巾生产线和卷纸生产线后端的包装机的企业,后拓展出了出了全自动口罩生产线这一新业务,公司业绩也有了大幅增长。但随着后期口罩等防疫物资的供应趋于饱和,市场对全自动口罩生产线的需求也较小,公司这一业务的收入在营业收入的占比也大幅下滑。


" 不务正业 "


申报稿显示,2018 年至 2020 年及 2021 年前三季度(下称 " 报告期 "),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86 亿元、2.26 亿元、5.29 亿元、4.22 亿元,对应净利润分别为 4,231.9 万元、5,899.91 万元、2.47 亿元、1.87 亿元,业绩增速较为明显。


自从成立以来,欧克科技一直主要从事的是生活用纸智能装备业务,产品为抽取式纸巾生产线和卷纸生产线后端的包装机,主要为小包机、中包机等小型单台设备。


而就是这么一家原本主营业务为生活用纸智能装备的企业,却从疫情中看到了商机、并开发出了一个新的业绩增长点。


2020 年,公司研发生产出了全自动口罩生产线,主要包括平面口罩生产线和 KN95 口罩生产线,当年便实现销售收入 3.12 亿元,占其当期主营业务收入高达 59.79%,全自动口罩生产线已然成为了公司的另一个主营业务。在这一背景下,欧克科技 2020 年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33.77%,净利润也同比大幅增长 318.14%。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口罩等防疫物资的供应已经相对稳定并趋于饱和,市场对全自动口罩生产线的需求也较小。从数据上看,2021 年 1-9 月,公司实现全自动口罩生产线收入 1,371.68 万元,仅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3.32%,全自动口罩生产线业务收入较上年将大幅下降,或存在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



此外,报告期内,欧克科技对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 1.65 亿元、2.13 亿元、2.45 亿元、4.01 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9.05%、94.19%、46.34% 和 94.97%,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大多为非口罩机业务的客户,包括金红叶、中顺洁柔、恒安集团、金龙再生及其同一控制下公司和关联公司、维达集团等。

业务惹纷争


招股书披露,欧克科技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 4 项,均为买卖合同纠纷。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 1 项,诉讼金额 479 万元;作为被告的诉讼 3 项,诉讼金额(不含未明确计算的利息、诉讼费、保全费等)合计 2,079 万元。


作为原告的一案中,公司与江西远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 远东生物 ")签署了《销售合同》,约定前者向远东生物销售机器设备,合同总金额 1,353 万元,相关设备已于当年交货并经双方验收合格。2021 年,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远东生物并支付剩余货款 479 万元,随后远东生物以对产品质量存在异议为由提起诉讼,要求欧克科技向其返还货款 838 万元、赔偿损失 100 万元。


另一家公司陕西吾福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 吾福康 ")向公司购买了 696 万元的机器设备,后以对部分产品质量存在异议为由于 2021 年 4 月提起诉讼,请求公司返还货款 696 万元及逾期返还货款利息损失、赔偿其预期利益损失 416 万元等。


此外,欧克科技与客户泉州市兴乐塑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 兴乐塑料 ")签订合同,向后者销售 KN95 全自动口罩制造机、折叠耳带式 KN95 口罩自动生产线,两份合同金额分别为 145 万元、228 万元。合同签订后,因对合同付款情况存在争议,2021 年 10 月,兴乐塑料向江西省修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返还兴乐塑料多支付的货款 29 万元及自 2020 年 4 月 13 日期至实际返还至日的资金占用损失。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上述案件均在审理过程中。


家族企业


从持股结构上看,欧克科技是一个典型的家族企业。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坚晟、李燕梅和胡甫晟,三人合计持有公司 92.8% 的股份,剩余 7.2% 股份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所持有。


其中,身为控股股东的胡坚晟直接持有 45.68% 的股份,胡甫晟直接持有公司 37.12% 的股份,李燕梅直接持有公司 10% 的股份。胡坚晟与李燕梅系夫妻关系,胡坚晟与胡甫晟系兄弟关系。


需要强调的是,如今身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胡坚晟,直到 2020 年才入股并在公司任职。


公司前身欧克有限成立于 2011 年,由李燕梅和胡甫晟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其中,李燕梅以货币资金出资 1,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胡甫晟以货币资金出资 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多年来公司并未有过任何股权变动,直至 2020 年 9 月,李燕梅将持有的 50% 股权作价 1,000 万元转让给其丈夫胡坚晟,转让价格为 1 元 / 注册资本。


胡坚晟受让股权的同月,其又分别将 2.94% 股权作价 58.8 万元转让给胡霞群、将 1.38% 股权作价 27.6 万元转让给胡敏慧;同时,股东胡甫晟也将持有的 1.96% 股权作价 39.2 万元转让给胡霞群、将 0.92% 股权作价 18.4 万元转让给胡敏慧,转让价格均为 1 元 / 注册资本。胡霞群、胡敏霞与胡坚晟、胡甫晟系姐弟关系。



让 IPO 日报疑惑的是,作为实际控制人以及最大的持股股东,胡坚晟自 2020 年 9 月才持有公司股份和任职,这一情况是否符合 " 最近三年内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 的发行条件?以及未将胡霞群和胡敏慧认定为实控人的原因和合理性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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