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诺尔漫口腔违规使用医疗器械 一天连收两张罚单
鲁网6月14日讯 近日,记者从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获悉,淄博诺尔漫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张店诺尔漫口腔门诊部和张店水晶街口腔门诊部,因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被合计罚没款6.707万元。
淄市监处罚〔2022〕84号处罚决定书显示,淄博诺尔漫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张店诺尔漫口腔门诊部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3460元,处罚款29000元,合计罚没款32460元整。
淄市监处罚〔2022〕85号处罚决定书显示:淄博诺尔漫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张店水晶街口腔门诊部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5610元,处罚款29000元,合计罚没款34610元整。
就有关问题记者多次致电淄博诺尔漫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公开电话0533-5555055,工作人员表示会让相关领导进行电话回复。截止记者发稿,该公司一直未回复。
据公开资料显示,淄博诺尔漫口腔医疗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10月,目前有两个门诊部分别是,成立于2018年11月的淄博诺尔漫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张店诺尔漫口腔门诊部,成立于2020年9月的淄博诺尔漫口腔医疗有限公司张店水晶街口腔门诊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