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平邑县平邑卫生院医用耗材招标公告(第一批)
平邑县平邑卫生院2021年医用耗材招标公告
(第一批)
为规范医用耗材购销行为,根据《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9〕43号),以及《关于平邑卫生院压减2021年支出预算及严格控制各类物资采购使用的通知》平卫院字[2021]54号文件精神,严格医用耗材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平邑卫生院对医院医用耗材分批进行招标,请有意向供应商按照要求递交报名材料。
一、招标范围
获取医院耗材清单请自行登录(pywsyzbcg@163.com,密码PYWSY123,下载平邑卫生院医用耗材清单第一批)。
二、评审办法
我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标小组组织质量优质合格的供应商进行二次磋商报价。
三、企业报名条件
1、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中标品种供应保障能力。
3、近两年内在生产经营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报名材料要求
1、使用文字生产、经营企业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
2、报名材料构成:
(1)企业资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④其他相关文件材料。
(2)产品资料:①投标品规目录;②《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和附页的复印件必须同时递交,如登记表和附页或制造认可表中明确了的规格型号,所报产品必须在其范围内;③提供投标品规的执行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或地方标准、企业标准);④报名时须递交投标产品样品留样备查(须单独密封包装)。
(3)报名材料其他要求:①资料统一使用A4纸张;②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③企业的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④企业必须按要求及规定格式提供文件材料;⑤材料由被授权人递交。
⑷在评标过程及采购周期内,若发现报名人所提供的投标材料不合法、不真实,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投标人责任。
⑸以上材料一式二份,单独密封,加盖公章,报名时递交。
五、报名时间: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7日
六、评标时间及地点:9月8日上午9:00 门诊楼三楼会议室
七、材料报送:平邑卫生院药剂科,截止9月7日下午5点前
八、联系方式:0539-6379198 1385399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