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将“戴口罩”入法:餐饮从业者不规范佩戴口罩或将受罚
3月29日,《河南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规定(草案)》提请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规定(草案)》明确从事加工、制作、传菜、配送、外卖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口罩,佩戴口罩应当遮住口鼻;当口罩出现脏污、损坏、异味等情况时,应当及时更换。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餐饮服务提供者其从业人员累计三人次以上受到处罚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可当场作出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