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须知
招标单位:苏州工业园区航港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采购防疫物资(防护服)项目
项目用途:应付新冠肺炎传染
一、投标单位须知:
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通过ISO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商的,提供相应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销售商的,提供相应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备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不存在因违反行业规则被相关机关通报批评或惩戒的记录。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能开具国家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7.投标人须为招标人保守商业机密。
8.在投标过程中,可以通过公开渠道进行初步交流并可以提供完成服务方案,并提供初步服务意见的投标单位予以优先考虑。
9.投标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10.投标单位未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间内的。
11.投标单位须出示对所提供的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的声明。
12.投标单位应拥有完备的应急响应预案,在招标单位遇紧急情况时能获得及时妥善的解决。
13.提供的报价金额需为不含税金额并注明税率。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需求具体内容:
6500件防护服
三、注意事项:
1. 如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资料、证照及证明等,将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资格。
2.所提供的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公章,否则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3.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办公室人员潘雷:1850527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