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龙洋乡西坑里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SW2023A09
1、招标条件
遂昌县龙洋乡西坑里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 已由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遂发许【2023】1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昌县龙洋乡人民政府企业信息。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受业主委托代理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 100%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遂昌县龙洋乡西坑里单村水站改造提升工程遂昌县龙洋乡西坑里单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西坑下供水站1座,包含30m3蓄水池及5t/h一体化净水设备及加药房等(2)新建西坑里、泉苑、里洋及吉岱供水站,包含粗滤池4座,取水堰坝8座等;(3)新建引水管道3.944km,新建配水干管6.115km(4)管网附属构筑物及安装一户一表。
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30.9524万元{其中不下浮部分为45.4464万元【包括暂列金15万元(含税)、指定品牌材料价30.4464万元(不含税)】};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质量要求: 合 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注册地在遂昌县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或(预)中标工程;
3.3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人需配备的其它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各配备1人,并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3.5投标人及其拟投入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无限制期内的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且近两年(2021年10月1日以后)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水利水电资质企业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已在浙江省水利厅“透明工程”应用上或“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
3.7 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8 近三个月(2023年7月、8月、9月)企业人员总数不少于50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投标人须提交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索取途径
2023年10月8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遂昌)(其它交易)”https://lssggzy.lishui.gov.cn/col/col1229636853/index.html上发布并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2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遂昌县政务服务中心(遂昌县妙高街道君子路357号A区5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规定
8.1 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相关规定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8.2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按照《丽水市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管理规定》(丽政办发[2013]3号)、《丽水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3]89号)、《丽水市水利局关于实施丽水市水利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通知》(丽水利建[2018]61号)、《丽水市水利局关于水利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的补充通知》文件规定缴纳及退还。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按遂水利发【2018】79号遂昌县水利局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遂昌县水利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执行。
8.3 根据《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意见》要求对中标人进行行贿档案查询。
8.4工程结算时PE管道及管件单价选用遂昌县2023-2024年度农村供水保障工程HDPE管道及管件合同的中标价格,一体化净水消毒设备等单价选用遂昌县2023-2024年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净水设备(配套消毒)合同的中标价格。
8.5投标函空格处必须用电脑打印(除签字盖章及下浮率外),不允许用手写,否则作废标处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遂昌县龙洋乡人民政府企业信息 代理机构:浙江三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信息
联 系 人:季杨 联 系 人:秦巧娟
电 话:13587176667 电 话:15957815586
地 址:遂昌县龙洋乡 地 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官碧路9弄8号
二〇二三年十月八日
附件(1)